日前,自然資源部、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新修訂的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(示范文本)》(以下簡稱合同示范文本),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。原國土資源部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08年發布的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示范文本(GF-2008-2601)同時廢止。
相比現行合同示范文本,新修訂的合同示范文本保持總體結構框架不變,主要從有效銜接上位法的規定要求、注重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、進一步區分所有者職責和監管者職責三個方面進行了修改。
自然資源部強調,各市、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新修訂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,規范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,督促用地者嚴格履行合同。要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貫穿土地出讓管理全過程各環節。同時,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出讓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管。(記者 車娜)